保健食品允许宣传的25项目录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16740),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这一界定明确了保健食品的功能定位——调节机体功能而非治疗疾病。
自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立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制以来,我国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管理经历了从分散审批到目录管理的制度转型。
2019年,《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正式施行,为功能目录的制定、调整与公布提供了系统性的制度框架。近年来,随着2023年版功能目录的发布及2026年首个新功能的纳入,我国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目录管理制度日趋成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