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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7个环保督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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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消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6月中旬分别进驻长沙市、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衡阳市、怀化市、张家界市等7个市,开展为期15天的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现集中公开通报第一批7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丨长沙市餐饮油烟污染管控不力 群众反映强烈

2026年6月,湖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长沙市开展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现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突出,投诉举报量居高不下,群众反映强烈。

一、基本情况

“十四五”期间,长沙市细颗粒物(PM2.5)改善幅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为37.2微克/立方米,较全国339个城市均值28微克/立方米高出9微克/立方米。据不完全统计,长沙市油烟排污单位有11667家,其中规模以上1998家,87%集中于城区,叠加大量流动摊贩,油烟污染源基数庞大。2025年大气源解析表明,餐饮油烟对PM2.5的贡献率达19%,是影响PM2.5浓度的第二大污染源,油烟污染治理迫在眉睫。


二、主要问题

一是源头管控失守,审批把关不严。相关部门履职不严,源头防控机制形同虚设。规划建设审查存在漏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止在居民楼、无专用烟道商住综合楼等区域新建、改扩建涉油烟餐饮项目。《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也明确了住宅、商住综合楼需配套专用烟道。但长沙市相关部门未将专用烟道配套建设要求纳入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硬性审查条件。市场准入审核宽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落实《长沙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要求,为湘江新区鸭先生鸭霸王小吃店、雨花区面和心和面馆等10余家开设在未配套专用烟道的住宅、商住综合楼的餐饮门店核发经营许可证,部分门店存在油烟直排等行为。空间布局缺乏统筹。夜市、餐饮集中区紧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形成“餐饮围城”治理困局。雨花区高升夜市排放口距离民宅不足20米,规划先天缺陷导致整改难度大、油烟投诉持续高发。历次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全市油烟类信访投诉占总量15%以上,且重复投诉多。


面和心和面馆开设在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无油烟净化器,油烟直排下水道


高升夜市毗邻居民小区等环境敏感点,距离过近

二是日常监管缺位,油烟违法查处宽松软。督察发现,城管等部门对餐饮油烟执法监管不到位。治污设施运行监管缺位。湘江新区蟹主隆恩餐饮店等6家餐饮门店油烟净化器停运,无规范采样口,无清洗维护台账。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湘江新区瞿记餐饮店排烟管道破损,设施停运油烟直排;天心区翠婷餐饮店等2家门店露天烧烤;芙蓉区爱菜餐饮店、开福区七子香辣蟹等7家门店通过地下管网无组织排放油烟。2025年以来,全市未对任何一家禁设区域违规餐饮门店依法作出责令关闭、依法吊销或撤销许可的处置。技术监管手段失效。雨花区高朋尚馔虽安装自动监测系统,但私设旁路,油烟从未开启净化设施的排口直排,在线监控形同虚设。


瞿记餐饮店排烟管道破损,设施停运油烟直排

三是部门联动缺乏,网格化监管不健全。《长沙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区县应将油烟污染防治纳入网格化管理,但全市跨部门联动、基层网格管控均存在短板。跨部门信息壁垒突出。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审批、执法信息未互通,城管查处的油烟违法线索未同步推送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证照办理依据,部门监管边界模糊,形成监管盲区。基层网格化责任悬空。天心、雨花两区未将油烟管控纳入网格化综合管理,属地街道协调指导不力,城区流动餐饮摊贩底数不清、管控不严。雨花区卉园路夜宵摊焱犇烧烤油烟净化器未及时清洗,烟雾弥漫;天心区南门口夜市200余家摊点普遍油烟直排,群众投诉集中。油烟污染防治法规贯彻不足。长沙市餐饮油烟地方性法规制度推进不力,未严格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要求,蓝天保卫战油烟治理相关部署落地见效差。


卉园路夜宵摊焱犇烧烤不及时清洗油烟净化器,烟雾弥漫

三、原因分析

长沙市有关部门对大气治理紧迫性认识不足,餐饮油烟防治职责不清、履职缺位,源头管控、日常监管、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不完善;有关县市区、街道属地责任落实不严,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项目审批验收把关宽松,事中事后监管存在短板。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及问题移交督办工作。对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督促长沙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典型案例丨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不力 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污染问题突出


2026年6月,湖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株洲市开展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现株洲市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不力,涉气问题多发频发,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株洲市细颗粒物(PM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两项指标均未达到省定考核目标,PM2.5年均浓度为38.6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642,均排名全省倒数第一。截至2026年5月31日,株洲市空气质量有一定改善,但仍不稳固,个别指标排名靠后。PM2.5浓度为36.0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臭氧(O3)浓度为118微克/立方米,均排名全省第十,二氧化氮(NO2)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倒数第一。

二、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园区、企业主体责任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企业应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严禁通过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督察发现,相关园区日常监管不到位,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攸州工业园明珠选矿药剂有限公司、株洲三鑫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世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治污设施低效失效,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异味扰民;湖南传奇陶瓷有限公司等企业废气管控不到位、清洁生产水平低、环保管理不规范;株洲市部分烧结砖企业生产管理粗放,醴陵市安德页岩机砖厂、攸县枫仙铃页岩砖厂、荷塘区福源长乐建材厂等企业违反相关规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2026年6月17日,督察组发现,湖南世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异味扰民

二是移动源污染管控存在短板。株洲市交通运输结构不优,公路运输占比达87.4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6.9%)。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湘管发〔2024〕58号)规定,全省新增、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但2025年以来该市新增公务用车102台,其中燃油车12台,新能源车辆推广力度不够。高排放车辆监管存在明显短板。柴油货车闯禁执法量大,尾气超标查处力度不足。2025年城区查处柴油货车闯禁21882起,路检路查对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立案95起,闯禁查处与尾气超标执法力度失衡;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不完善,低排放控制区划定范围未覆盖重点区域,且未及时优化调整;重点企业车辆门禁管控不严,2家环保绩效A、B级企业尚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车辆门禁监管系统。

湘管发〔2024〕58号文(左),未建设车辆门禁监管系统(右)

三是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督察发现,株洲市城区在建工地扬尘管控普遍不严,全市共有建设工地214个,多处5000平方米以上项目未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醴陵市陶瓷智能装备与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施工未配套任何防尘抑尘措施;荷塘区三一智慧产业园13号地块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芦淞区枫溪湿地公园、渌口区大型叶片智能生产基地及清洁能源配套设施项目等均存在裸土覆盖不全、道路未硬化、车辆出场未冲洗、湿法作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此外,全市1000平方米以上裸露地块共569个,数量居全省第三,部分地块整治标准偏低,石峰区铜塘湾街道大塘冲尾、天元区栗雨街道新马中心幼儿园等已上报完成整治地块仍留存大面积裸露黄土。


2026年3月25日,督察组暗访发现,醴陵市陶瓷智能装备与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施工未配套防尘抑尘措施

三、原因分析

株洲市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全域常态化管控举措不严、闭环监管机制不完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形势严峻。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对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督促株洲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典型案例丨岳阳市秸秆综合利用“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 露天焚烧现象仍然多发


2026年6月,湖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岳阳市开展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现一些地方秸秆收储运网络建设任务未完成,秸秆综合利用“最后一公里”未打通,露天焚烧秸秆问题多发。

一、基本情况

岳阳市位于我省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上风口”,是全国双季稻主产区之一,也是湖南省重要商品粮基地,2025年农作物种植面积640万亩,产生农作物秸秆量364万吨。疏堵结合,持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用促禁”,遏制秸秆露天焚烧,是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二、主要问题

一是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多发。2025年9至12月,岳阳市禁烧区秸秆焚烧迹地面积17.1万亩、卫星遥感监测火点241个,均位列全省第三。同期,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值较全省均值高2.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少15天。2025年10月29日,湘阴县南湖洲镇发生禁烧区内大面积集中连片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焚烧时长近5小时,焚烧面积达千余亩,临近监测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小时值最高达167微克/立方米。2026年1至5月,岳阳市卫星遥感监测火点300个,位列全省第五。同期,岳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倒数第三、细颗粒物改善幅度排名全省倒数第二。


2025年10月29日,湘阴县南湖洲镇发生禁烧区内大面积集中连片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二是收储运网络建设任务未完成。《岳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全市2025年新增利用主体32个、收储网点71个、社会服务组织26个,调阅资料显示,上述网点均已建成。督察发现,应于2025年完成建设的湖南禾光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体建设还未正式动工,现场一片荒芜,约8吨打捆秸秆露天堆放于场区杂草中。君山区人民政府《君山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2025年底前新建农作物秸秆收储点10个。但督察组随机抽查许市镇,发现方案明确的1000平方米收储点尚未建设,该镇反映收储秸秆露天堆放于白浪湖堤岸路边临时储存点。


2026年6月15日督察发现,应于2025年完成建设的湖南禾光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体建设还未正式动工,打捆秸秆露天堆放于场区杂草中

三是综合利用“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全市秸秆“有人收、有地方放、有主体用”的全链条综合利用体系“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部分收储秸秆管理不到位、出路没盘活,长期堆存,环境风险与安全隐患并存。2026年以来,岳阳县、华容县先后出现因秸秆收集水分高、仓储不当、周转不畅、堆存时间过长等原因造成内部热量积聚发生自燃的情况。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游港河水稻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公司签署生物质供应合作协议,约定每年向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公司供应农作物秸秆1000至5000吨,但调阅台账发现,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9月以来共利用秸秆383.59吨,其中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游港河水稻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仅供应25.42吨。


2026年6月16日,华容县东山镇秸秆收储点因内部热量积聚发生自燃

三、原因分析

岳阳市一些地方和相关部门对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严峻形势认识不到位,对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重视不够,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指导责任落实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对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督促岳阳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典型案例丨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 部分行业和领域污染问题突出


2026年6月,湖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邵阳市开展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现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烧结砖瓦企业监管缺位,扬尘治理不到位。

一、基本情况

2025年,邵阳市细颗粒物(PM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优良天数比例,三项指标均未达到省定考核目标。2026年1月—5月,邵阳市PM2.5平均浓度37.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87.4%,全省排名均列倒数第3。

二、主要问题

一是烧结砖瓦企业监管缺位。根据《关于印发〈邵阳市烧制建筑用砖厂整治方案〉的通知》(邵市政办函〔2024〕16号)要求,邵阳市对烧制建筑用砖厂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并限期整改。督察发现,大部分企业手续不全,整治工作推动不力。

全市81家烧结砖瓦企业,4家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多数企业无完备合法手续,其中75家未办理能评手续,44家未取得合法用地许可。部分企业违规问题突出。邵阳茶元新型建筑材料厂、邵东市德琪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盗采行为;邵阳市和鑫环保砖有限责任公司、新邵县金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分别存在原料露天堆放、在线监测设备断电关机情况,涉嫌“通过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


督察期间发现的德琪建材有限公司及茶元新型建筑材料厂盗采现场

二是建筑工地管控不到位。《邵阳市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设置硬质围挡或者围墙,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督察发现,邵阳市世纪大道附近三处工地存在施工区域未按要求建设围挡,渣土、裸土未采取覆盖抑尘措施,渣土运输未密闭,沿路遗撒渣土严重。邵阳县邵永高铁建设项目工地、湖南中焱打火机建设项目工地、邵阳市双清区宝庆肉联建设项目工地等不同程度存在物料堆放未覆盖、未洒水抑尘、未冲洗车辆等问题。


中焱打火机建设项目工地现场物料堆放未进行覆盖、作业面未进行洒水抑尘

三是裸露堆场整改不严不实。湖南煤业牛马司矿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抽查复查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为2025年3月—11月,但整改工作迟迟未有效实施。2026年1月16日省大气监督帮扶指出,该公司位于邵东市牛马司镇白莲寨的煤矸石堆场长期裸露,晴天扬尘污染严重,雨天污水横流,问题曝光后,该公司才开展相关整改工作。督察发现,该堆场部分区域未覆土或覆土厚度不够,复绿效果不佳,堆场裸露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牛马司镇白莲寨煤矸石堆场煤矸石堆场长期裸露,部分区域复绿效果不佳

三、原因分析

邵阳市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部署、轻落实,整治工作不力,日常监管不到位。相关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对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督促邵阳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典型案例丨衡阳市烧结砖行业管控缺位 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突出

2026年6月,湖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衡阳市开展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现当地烧结砖行业存在批小建大、用地违规、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行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要求差距较大。

一、基本情况

2025年,衡阳市细颗粒物(PM2.5)为35.41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0.1%,三项指标均未达到省定考核目标。全市现有烧结砖企业49家,主要集中分布在衡南县、祁东县、衡阳县,整体环保绩效水平偏低,暂无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环境容量小,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

二、主要问题

一是产能规划缺失,产业布局无序发展。国家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7〕279号)要求各地工信部门牵头编制烧结砖瓦行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落后产能退出等工作,衡阳市至今未编制烧结砖瓦行业规划,砖瓦行业发展秩序混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已将6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烧结砖生产线列为限制类,但全市单条产能未达标准的企业有37家,占行业总量75.5%,且多家企业超产能生产。衡阳县财源页岩砖有限公司核定产能4000万标砖/年,2025年实际产量1.2亿标砖,超核定产能2倍;祁东县大发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核定产能3000万标砖/年,2024年实际产量7200万标砖,超核定产能1.3倍。



二是用地、采矿、林地手续缺失,非法生产问题突出。全市49家烧结砖企业中,仅2家持有有效采矿许可证,无证开采企业占比达95.9%,仅5家可出具原料来源佐证材料,无证取土采矿现象普遍。督察发现,2025年以来相关部门仅对砖瓦企业非法开采立案查处2起,打击盗采滥挖力度不足,执法震慑不够。用地审批方面,仅5家企业完善用地手续,其余均存在未批先建、用地手续过期等问题。林地审批管理同样缺位,仅12家企业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其中11家只办理临时占用林地许可,仅耒阳市1家取得永久占用林地许可,其余37家企业均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督察还发现,衡阳县旺鑫建材、祁东县金福建材、耒阳市湘宏再生资源、耒阳市红英页岩空心砖厂等多家企业大面积开挖周边山体,地表植被遭到剥离损毁,山体裸露,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三是污染治理水平低下,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悬空。部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问题突出。2026年前5个月,全市已有8家企业排污总量突破排污许可核定限值,耒阳市锦源环保建材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超许可总量11.2倍、4.2倍。督察发现,衡阳县台源镇新福节能砖厂烟道破损,烟气无组织逸散;衡阳县旺鑫建材脱硫废水溢流直排,污染周边土壤,脱硫石膏露天堆放,未落实“三防”措施,渗滤液环境污染风险较高;祁东县太和堂五里堆页岩砖厂、金福建材厂存在私自关停废气数据采集设备、篡改烟气分析仪在线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此外,2026年在线监控台账资料显示,个别企业小时数值超标问题突出。衡山县延通新型环保建材污染物小时值超标963次,最高超标21.5倍;衡南县华红建材连续4小时超标记录达39条。


2026年3月16日,督察组暗访发现,衡阳县台源镇新福节能砖厂烟道破损,烟气无组织逸散严重

三、原因分析

衡阳市有关部门和地方对烧结砖行业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不到位。相关企业法治意识薄弱,未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违规生产、超标排污、干扰在线监测等违法行为频发。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对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督促衡阳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典型案例丨怀化市一些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

2026年6月,湖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怀化市开展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现怀化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不力,工地和裸露地块扬尘管控不严,机动车检验和维护机构造假等问题依然突出。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怀化市细颗粒物(PM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优良天数比率三项指标均未达到省定考核目标。2026年5月,怀化市PM2.5平均浓度高出全省平均值0.8微克/立方米,改善幅度居全省末位,综合评价指标列全省倒数第二。怀化市一些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仍有较大差距。

二、主要问题

一是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不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规定,禁止在居民楼、未配备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督察期间发现,怀化市主城区滨江美墅、万达广场、怀化职院、锦绣五溪、星火广场、新天地广场等六处沿街夜市集中区域,紧临居民区(楼),大部分没有设立专用烟道,以经营烧烤、油炸、小炒等易产生餐饮油烟的商铺、流动摊贩为主。抽查的48家夜市商铺及流动摊位中,47家未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未经处理直排,现场及周边区域异味明显,群众反映强烈。2024年1月至2026年6月,怀化市主城区范围内共收到餐饮油烟类信访件984件,城市管理部门虽对信访件进行了处理,开展过监督检查,但未办理任何餐饮油烟污染行政处罚案件。督察进驻6天内,收到群众反映滨江美墅小区餐饮油烟问题的信访件就多达9件。


2026年6月13日晚,督察组发现,怀化市锦绣五溪沿街夜市餐饮油烟无序排放现象明显

二是工地和裸露地块扬尘管控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怀化市2026年“夏季攻势”扬尘污染防治裸露地块任务数多达217个,督察发现,怀化市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项目、东星混凝土公司充电桩项目、怀化市骨灰楼项目等工地,场内裸土未覆盖、围挡设置不规范,喷淋、雾炮等抑尘降尘设施未按规定配备或闲置;陆港大道以西弃土场未设置洗车平台,渣土运输和倾倒过程中未采取防尘措施,现场尘土飞扬。原正大伟业拟建高中地块、中方县中福新城地块、佳惠冷链项目地块等均存在未落实覆盖、铺装、绿化等抑尘措施等现象,黄土大面积裸露,扬尘源头管控问题突出。


2026年3月13日,督察组暗访发现,陆港大道以西弃土场未设置洗车平台,渣土运输和倾倒过程中未采取防尘措施,现场尘土飞扬

三是机动车检验和维护机构造假问题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按规范检验、维护机构应按技术规范维修并禁止违规出具合格凭证。2025年,怀化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约占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24.3%。督察发现,怀化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部分机动车检验和维护机构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一些检验机构检测造假。暗访发现,芷江台联检测站开展检测时存在人为修改测功机加载系数的违规行为;怀化市茂丰车辆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3月1日至25日,轻混1号线烟度计取样管在完全堵塞封闭情况下,仍开展采样检测,并违规出具了120余份检验“合格”的排放检测报告单。个别维护机构维修造假。督察发现,怀化市鹤城区东焜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只收费不维修或虚列维修作业项目,违规出具维修合格凭证的乱象。2026年1至3月,对74台机动车开具了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其中22台未在该站维修,占比约30%。


2026年3月25日,督察组暗访发现,怀化市茂丰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在取样管完全堵塞封闭、光吸收系数实测值“未检出”情况下,仍违规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单

三、原因分析

怀化市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日常监管不严,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对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督促怀化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典型案例丨张家界市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不力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

2026年6月,湖南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张家界市开展督察“回头看”期间,发现该市在移动源、扬尘源、餐饮油烟源管控等方面问题突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不容乐观。

一、基本情况

《张家界市2025年PM2.5来源解析》显示,移动源、扬尘源、餐饮油烟源占细颗粒物(PM2.5)比重分别为37.7%、21.7%、14.4%,是当地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因。但2026年以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严重滞后,截至6月15日,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位列全省末位。

二、主要问题

一是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施工工地应设置硬质围挡,落实洒水、覆盖、车辆冲洗等抑尘措施。督察发现,张家界市多个在建项目未落实要求,扬尘管控标准不严。工地管控不力。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4台雾炮机中有3台未接通电源;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易址新建项目边坡施工未落实湿法作业要求;永定城区太极溪截污次干管维修整治工程施工现场未设置冲洗平台,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致周边路面污染。道路管控乏力。城区部分砂石运输货车未落实密闭覆盖要求,沿途抛洒滴漏痕迹明显;永定区崇文街道沙湾南围城路段、湖南旅游技师学院场地平整项目国道241路段车辆通行时扬尘问题突出。监管执法宽松。2024年6月以来城区(永定区、武陵源区)城管部门仅办理7起涉道路扬尘行政处罚案件;2026年市住建部门对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扬尘工地仅进行约谈,未依法调查处置。



2026年6月12日,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永定城区太极溪截污次干管维修整治工程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致周边路面污染

二是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不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餐饮经营单位须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避免扰民。督察发现,张家界市部分餐饮店违规问题多发。永定区无名炒饭、老八区烤鱼等商户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永定区阿达西新疆羊肉串烧烤店、古仗铁板烧将油烟废气直接排入下水管道;武陵源区亘立超市一楼餐饮商户违规将油烟接入广告灯箱排放;督察期间随机抽查20余家餐饮店,半数以上未落实每两个月清洗一次的要求。相关部门监管执法疲软。今年以来,城区主动处置餐饮油烟污染案件仅有1起,且仅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0元,未同步实施行政处罚,存在“以赔代罚”现象。问题整改出现反弹。根据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张家界市需建成餐饮油烟监控平台,实现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油烟在线联网监管,目前该平台未能正常运行,且永定区部分餐饮店已安装的约110台油烟在线监测终端长期故障、数据无法上传。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多次投诉永定区奥莱广场夜市油烟污染,本次督察发现夜市内涛涛烧烤等多家烧烤店油烟直排,问题反弹。


2026年6月17日,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永定区涛涛烧烤店油烟直排

三是机动车检验检测监管缺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不得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使用不合格设备开展检验。督察发现,张家界市部分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多种违规操作行为。张家界市荷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和南方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部分透射式烟度计取样管长度超过7.5米的标准限值,涉嫌使用违规设备。张家界市沙堤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对部分车辆进行检测时,擅自将稳态工况法更改为双怠速法,涉嫌违规操作。张家界南方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系统现场低标气校定未通过,软件有效期仍为2020年,未及时更新升级,涉嫌使用不合规系统。


2026年6月15日,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张家界南方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系统软件有效期仍为2020年,未及时更新升级

三、原因分析


张家界市有关部门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扛得不牢,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还存在监管职责划分不清、日常监管宽松、整改推进不实等问题,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持续承压。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对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督促张家界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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